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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2-12-14

来源:人事教育处 作者:马江华 发布时间:2012-12-14
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
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文件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校发学字〔2012〕168号),2012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12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目前在所的2011-2012学年优秀学生及获得中国科学院各项冠名奖学金、奖教金获得者中遴选,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者自然获得。基本评定条件为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二、已毕业离校的2011-2012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不再获评和奖励。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、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(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除外)。
三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取消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的资格:
1.2012年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;
2.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;
3.在各种实验、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。
四、2011年春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按照博士申请,在此之后转博的硕博连读生按硕士申请;其他申请人按照相应的培养层次进行申报。2011-2012学年优秀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,按申请的相应身份进行奖励。
四、请在所的2011-2012学年三好学生标兵、在所的2011-2012学年优秀学生、及在所的中国科学院各项冠名奖学金、奖教金获得者且有意申请者于2012年12月17日17:00前将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纸质版及附件报送人事教育处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yzb@home.ipe.ac.cn。
五、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;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。奖学金一次性发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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